核心提示
伴随着文物艺术品市场热度的持续走高,曾经令大众陌生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更频繁地走近了收藏爱好者。那一声声落槌,不但敲击出了文物艺术品的经济价值,也在传递着收藏者对艺术的巨大热情。
记者了解到,从我省文物艺术品拍卖第一槌落下至今,已经整整过去了15年。
在这15年里,我省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得如何?通过这一平台,收藏者又收获到了什么呢?曾经“有点乱”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怎样才能走上规范之路?
持续升温
国内拍品连破亿元关
什么样文物艺术品的经济价值可以以亿元计?艺术品能拍出这样的天价,如果倒退10年,恐怕人们连想都不敢想。但如今,这样震撼人心的拍卖大场面却在接连发生——
2009年10月18日,在清乾隆宫廷纪实绘画作品——徐扬的《平定西域献俘礼图》手卷专场拍卖会上,这幅起拍价为7800万元的作品,经过一番激烈竞拍角逐后,最终竟以1.334亿元成交,刷新了中国绘画拍卖成交额的世界纪录。
仅相隔一个多月,11月22日,在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举办的“比利时尤伦斯夫妇藏中国古代及近现代书画专场拍卖”中,明代画家吴彬的人物画《十八应真图卷》再次刷新纪录,最终以1.691亿元的价格成交。
一天后,也就是11月23日,中国嘉德2009秋拍“宋元明清法书墨迹专场”中,《朱熹、张景修等宋元名贤题徐常侍篆书之迹》经过竞价,最后以1.008亿元成交,这个成交价格竟然高出拍前估价的60多倍。
打破亿元大关的还有“唐宋八大家”之一宋代曾巩的书法作品《局事帖》,成交价为1.086亿元……
这些文物艺术品的巨大艺术魅力和价值在拍卖会上得到了生动的体现。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曾经陌生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于民间正逐渐升温。
在我省,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也越来越活跃,最近就有几场大型拍卖会接连举行。记者注意到,在我省举行的这些艺术品拍卖会上,拍品的种类非常丰富,包括书画、陶瓷、玉器、家具等等。
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辽宁省拍卖行业协会副会长刘志坚向记者介绍说:“从1995年沈阳市拍卖行落下我省文物艺术品拍卖第一槌到现在,全省参与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拍卖行已经增加到了5家。”
亟需规范
施行首部行业标准意义重大
拍卖,即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作为拍卖活动中的一个种类,我国的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始于1993年。在近20年的时间里,文物艺术品拍卖的影响力正在逐步扩大。
但不可否认,一直以来,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也广受诟病,存在许多乱象,可以说是亟待规范。
正如一场及时雨,今年7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为改变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现状提供了难得契机。
这是我国拍卖业出台的第一部行业标准。这部《规程》从2007年开始起草,到正式出台用了3年的时间。
作为我省唯一一位全国拍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刘志坚曾经参与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的起草与修改工作。
他介绍说,《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结合文物艺术品的拍卖实践,对拍卖程序中拍卖标的征集、鉴定与审核、保管、拍卖委托、拍卖图录的制作、拍卖会的实施、拍卖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拍卖档案的管理等主要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规定,以便于拍卖企业直接依据该标准开展经营活动,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他认为,该《规程》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拍卖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护相关交易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逐渐走上规范化、标准化之路,从而推动行业整体得到健康发展。
比如,《规程》规定:拍卖标的征集,一般包括常年征集和定向征集两种方式,文物拍卖标的征集应遵守国家有关文物拍卖标的范围的规定,并与本企业的文物拍卖资质相符。
鉴定与审核程序为:委托拍卖合同签订前,拍卖人应对征集的拍卖标的进行初步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接受委托。委托拍卖合同签订后,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作进一步鉴定的,可依法进行鉴定。拍卖标的鉴定结论与委托拍卖合同载明的拍卖标的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拍卖人应依法将拟上拍的文物拍卖标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依据审核意见确定是否上拍。对未通过审核的拍卖标的,拍卖人应告知委托人,并与其解除该标的的委托拍卖合同。
《规程》还以附录形式提供了委托拍卖合同、竞买协议、委托竞投授权书、成交确认书等4项重要的法律文书范本,为相关当事各方提供了依据。
警惕风险
收藏爱好者参拍务必谨慎
几年前,在“辽宁当代名家美术作品展及拍卖会”的预展现场,来此观画的著名画家宋雨桂语出惊人:“署我名的这些画是假的,赶紧撤下来。”
其实,在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拍到假货的事情时有发生。鉴赏艺术品是门很复杂的学问,有时候拍卖行“不知假而拍假”也难以避免。如果收藏者对文物鉴定一窍不通,只靠别人或所谓的专家来“掌眼”,那么就很容易上当受骗,花大价钱却买回假货。
在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业,也有一条“惯例”:艺术品拍卖,不保真伪。在拍卖会现场,竞拍者会经常听到这样一句话:拍品的真伪由个人鉴定。
应该说,目前艺术品市场上还有很多“水分”,业内人士建议,收藏有风险,投资文物艺术品一定要谨慎。收藏者最好把收藏只当做一种爱好、一种情趣,而不要将其视为赚钱的工具。
对话“辽宁文物艺术品拍卖第一人”
“拍卖对文化历史传承的作用不可低估”
人物:刘志坚
辽宁文物艺术品拍卖第一槌是在1995年9月16日落下的。那次艺术品拍卖会上,一共拍卖了150多幅清代及现代的中国字画,拍卖成交总额为154万元。
刘志坚就是那次拍卖会的组织者,当时他是沈阳市拍卖行的副总经理。此后他被称为“辽宁艺术品拍卖第一人”。
记者:1995年时国家还未出台拍卖法,当时拍卖是怎样组织的?
刘志坚(以下简称“刘”):1993年,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落下了第一槌,我省晚了两年,但在全国起步还算是早的。可以说,组织那次拍卖会,是受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潮流的影响,拍卖人的热情和渴望一下就迸发出来了。
记者:对第一次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社会反响如何?
刘:上世纪90年代时,人们对艺术品拍卖这个领域还非常陌生。但是,第一次拍卖会会前宣传得比较好,现场非常火爆。
记者:结果如何?
刘:说实话,我们事先认为能成交50万元就非常不错了,结果拍出了154万元。
记者:那次拍卖会之后,人们对于文物艺术品拍卖在认识上有了怎样的变化?
刘:应该说,那次拍卖会推动了沈阳市乃至全省文物艺术品拍卖的进程,引领很多人迈进了艺术品收藏的行列,那次拍卖会在我省拍卖市场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之一。
记者:你怎样评价辽沈地区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现状?
刘:我认为在市场的培育上与北京、上海等地还有很大差距,对市场挖掘的深度也有待提高。
记者:文物艺术品拍卖活动有哪些积极意义?
刘:通过拍卖活动,可以拓宽文物艺术品收藏的渠道,使更多有价值的艺术品得到很好的收藏。文物艺术品拍卖对历史、对文化传承所起的作用绝对不能低估。比如说近几年,拍卖活动使得一些曾流失海外的文物开始向国内回流,这显然对更好地保护我们的传统文化很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