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往何处去笔墨往何处去
2007年年中,著名画家吴冠中“以奖代养”、“取消美协、画院”等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相关机构纷纷给予反应。沉默了几个月后,89岁的吴冠中先生再次接受记者采访,直接论及中国美术现状,更引发人们对其早先提出的“笔墨归于零”观点的广泛关注。
其中,有感于吴冠中去年10月在杭州参加中国美院八十周年纪念活动时所坚持的“归零说”,见诸《美术报》和《中国美术学院报》的报道与评论,中国美术学院教授童中焘先生前不久致书本报,以万言书的篇幅给予批评,本版因篇幅所限,只得做逐条观点摘要,并链接吴冠中的相应言论,以期广大读者在方寸之间得以管中窥豹,让关心中国绘画往何处去、中国笔墨往何处去的人们,由此瞩目中国美术的现状与发展,见仁见智,在寻常人曰亦曰的舆论之中,呈现出个性张扬的绘画观点来。
一、“笔墨”为中国绘画所特有。“归零”说的实质,是消解中国画的艺术表现。
从艺术表现看,从中国画的高度看,都不能说“笔墨等于零”。中国画的大法是“一画”。空谈白纸,毫无意义。吴冠中“消解笔墨”,正是消解此“一”。笔墨被消解,何来进退?“归零”消“一”的结果,是中国绘画的艺术高度的丧失,这一独立艺术的消亡。笔墨的有无与“包容个性”完全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归零”乃是承认不承认、要不要笔墨的大问题;与中国画笔墨表现内部的“有”和“无”,不应相对而论。
二、“笔墨”是中国画之实体。
笔墨在中国画的形式,有两个方面的内容。
用笔用墨与笔墨的“关系结合”,综此二者,以成中国画“笔墨之体”。目视心感,出于性情,由心造境,以意凝象,表现之,谓之“笔墨之道”。包摄有与无、虚与实、有形与无形,谓之“笔墨之境”。“笔墨表现”为中国人所独造,一种艺术的光辉。
笔墨是“体”,笔墨的具体表现,由用见体。
笔墨既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这是中国文化所决定的。不存在“孤立的笔墨”。笔墨乃是所以成为中国画的最基本的要素。中国画的其他要素或因素,都不能离开笔墨而存在。
三、吴冠中以“混说”蒙人。
吴冠中不解“笔墨”的义理(实质与性能)。他所说的笔墨,大都指工具和表现,而不是打引号的“笔墨”(画学概念)本身。其放言笔墨,往往只有“意见”,不讲事实与理由。
中国画合心目,通内外,是一个超越性的、圆融的整体。中国画历来是“具象”的。生硬而机械地用西方观念看待中国画(如所谓“半抽象”之于意象、大写意),就横生枝节,似是而非。
“凡·高的笔墨,马蒂斯的笔墨”——不知不觉地消解了中国画自立的标准,将中国画混同于西方绘画。更不能将西方绘画发展的结果,反过来否定“笔墨”。
四、笔墨不能没有标准。
笔墨标准,主要指用笔、用墨,即点、画。用笔的基本标准是“骨法”,“墨由笔出”,用墨仍须以“笔”为“骨”。
中国画“形”的内容为意象,意象不属模拟,故无所谓规律。意象的表现,没有定规,全在画者的学养、心思和实践功夫。吴冠中说艺术“没有统一的标准”。他只是在抽象地说标准。
五、笔墨的标准不会变伪。
中国画要求“骨法用笔”。而笔墨不可能没有标准。这有两个原因:1.中国文化发展的必然;2.标准又是笔墨自身决定的。
六、笔墨不可说“程式”;技法有程式。
技法有程式,笔墨没有“程式”。点、画有标准,而没有形迹的规定;结构虽有规律,点、画结成的形态,则无可无不可,没有定规。见第四条。笔墨本身不存在所谓“程式”的问题,则不能以“程式”说笔墨。
七、有画家或作品的“程式化的笔墨”;无“笔墨”的“程式化的笔墨”。
作品的“程式化”的表现、一个画家的“笔墨程式化”,是指画家或作品的“表现”,“程式”或“程式化”的批评,只能指向作品或作者;笔墨本身无所谓“程式”或“程式化”。“笔墨”只关涉画的功能、价值和运用,有标准和规律,从来没有形式的确定性,只有变化。
八、笔墨为手段,同时是目的。
笔墨之在中国画,写形达意,是为“手段”;同时又是作者性情的抒写,成为“目的”,所以又是画的内容,具有独立欣赏的价值,可以品味,需要品评。
用西方的艺术观看待中国画,才会有“孤立”之说。
九、“笔墨表现”,笔墨品味:一种文化意蕴、文化价值,一种艺术光辉。
文化是人心、思的表现。笔墨表现因中国文化而有,而存在。笔、墨又是中国画的内容,中国人以自己的经验,用“笔墨表现”实现了主体情、性的客观化,充实了艺术内涵,丰富了审美情趣,应该感到骄傲。
十、放言笔墨,意在推销自己。
推销自己,需要否定标准;借笔墨以消解“笔墨”,是吴冠中说笔墨的实质。
吴冠中不解“笔墨”义理也不实践“笔墨”,又挟标榜之私空谈美与创造。在杭州的两段话,就是明证:
“能把自己的感情很好地传达给别人,能打动人,就是成功了。在这过程中,笔墨是自然形成的,笔墨按题材分,应是感情产生笔墨,而不是用技法套感情。”
这里所说的笔墨,仍是“表现”。问题十分清楚:“传达”会有各种方式;只凭感情,产生不了笔墨,也不可能产生笔墨;而“自然形成的笔墨”不必关系于中国画的笔墨。至于笔墨按题材分,完全是不知所云了。不知题材如何分笔墨?
十一、重视形式,但不可落到“形式主义”的偏见。
“风格”为“小有才气”者所津津乐道,而不足以与“大师”相提并论。“大师就是风格”的观点是错误的,它只会导向“程式”和“程式化”的表现,流向浅薄。
十二、唯“虚己服善”,得谓“艺术责任”。
每一个画家,都会有自己的艺术观念与趋向。殊途而同归,并行而不相犯。对待艺术创造,不必也不应采取敌对的“斗士”式的“竞争”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