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10年时间内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总共提交了152份提案,可谓“提案大户”。昨日,单霁翔向早报记者提供了他今年两会期间的12份提案。
在单霁翔看来,过去的10年,因为城市化快速发展,使文化遗产保护处于最危险、最紧迫、最关键的历史阶段。因此在每年的政协提案中,他集中精力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心工作及面临的重大问题。今年的提案也围绕着20世纪遗产保护、历史街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民居修缮、博物馆管理与建设、考古遗址保护等主题展开。
加强20世纪遗产的保护
单霁翔今年的第一份提案,便是《关于加强20世纪遗产保护的提案》。
单霁翔认为,“20世纪遗产”即诞生于1900至1999年间的文化遗产集合,包括了20世纪历史进程中产生的不同类型的遗产,其概念也从房屋建筑拓展到其他领域的人类创造,包括园林、纪念碑、雕塑、港口码头、海上石油钻探平台、粮仓、铁路、生产线等。“它们直观地反映了人类社会变迁中这一最剧烈、最迅速的历史发展进程,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作用,具有历史借鉴和理论创新方面的丰富内涵。”单霁翔在提案中写道。
在分类上, 20世纪遗产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以推动社会进步的重大历史事件为基本内涵的物质载体;二是以塑造人类文明的杰出人物历史遗迹为背景的物质载体;三是以反映不同流派特点、艺术风格和时代精神为特征的物质载体。
相比古代遗存被剥离了实际应用,只作为历史遗迹接受研究与观赏,20世纪遗产往往是功能延续着的“活的遗产”。单霁翔分析,在具体实践中,20世纪遗产保护面临的挑战有:起步较晚,缺少研究,并没有现成模式可参考;许多20世纪遗产的生命历程尚未终结,发展状况尚未成熟,突出价值尚未充分彰显,其文化内涵和象征意义往往仍在塑造过程当中;同时20世纪遗产的巨大数量,使人们相对古代遗产,对其缺乏保护意识。单霁翔建议:
一、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注重加强20世纪遗产的保护。
二、加强20世纪遗产保护研究,明确界定保护范围及保护方法,将20世纪遗产从实践探索的层面,上升到理论及法规政策层面。
30年建筑改造、拆除前应进行遗产价值评估
在“20世纪遗产”的视野下,单霁翔更提出,要设立当代建筑遗产保护评估机制,建议凡是具有30年以上历史的当代建筑,在决定改造或拆除前,均须进行遗产价值评估。
在《关于设立当代建筑遗产保护评估机制的提案》中,单霁翔认为相比古代文化遗产保护,当代建筑遗产保护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执行的保护评估机制缺乏对当代优秀建筑的针对性,呼吁结合文化遗产保护予以调整,建立起充分考虑当代建筑遗产特点的保护评估机制。
单霁翔介绍,当代建筑遗产在文化遗产中往往被忽略其意义:“新建筑的诞生往往伴随着对原有建筑的否定和藐视,致使一座当代建筑的拆除与重建变得再普通不过。有关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房屋建筑的平均使用年限不到30年。”
如“国庆十大建筑”就因为建成不到50年,目前仍在使用,原本因未遭到被拆毁的危险而未能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其中的华侨大厦现已被拆除。
但在美国,通过立法规定凡是在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且有50年以上历史,在建筑、考古、工程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地区、遗址、建筑物、构造物和其他实物,都须列入要登记造册的范围。
在国内,已有2002年《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列入保护的优秀历史建筑时间标准,由原规定的“1949年以前”,扩展至“建成使用30年以上”;2005年3月《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也将“历史建筑”去掉了“历史”,强调考虑文物建筑的本身的价值,而不仅是建筑年代。
单霁翔认为,当代建筑遗产应该包括:见证国家、地区、城市、社区发展历程的重要建筑;见证不同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的典型建筑;见证文化、教育等不同领域发展的重要建筑;成为体现城市特色风貌的代表性建筑;在建筑科技方面具有世界领先地位的建筑。而对其选择和判别,需要建立科学的价值评估理论、筛选办法和甄选过程,并根据保存状况划分风险等级。“应对当代建筑遗产中的所有类型都给予恰当的关怀,尤其是范例极少的建筑遗产类型。在对当代建筑遗产进行科学评估时,应当客观而宽容,为后人保留延续的空间。”
单霁翔为此建议:建立当代建筑遗产保护评估机制,凡是具有30年以上历史的当代建筑,在决定改造或拆除前,均须进行遗产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