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技在古代希腊是与宗教活动联在一起的,在人们的心目中一直具有一种神圣的意义。在有关奥运会起源的三个传说中,都与祭祀宙斯或其他神祇有关系;在传说的恢复古代奥运会的阿波罗神谕中也明确规定要向宙斯献祭,而且这个各邦停止战争、恢复运动会的协议还描刻在一个铁饼上并保存于赫拉神坛内。古代史学家波桑尼亚和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都说曾经见过它。希腊人起初都是以极其虔敬的心情去参与这类活动的。它们从古代沿袭下来,除了竞技以外,还有舞蹈、歌唱、诗朗诵等等,内容非常丰富。在一些特别的祭祀仪式上,也许是为了表达高度虔敬,需要裸裎躯体。这种习惯在古典希腊时还很风行,而且有个别的还一直保留到罗马时代。据记载,公元前480年希腊大战波斯舰队的萨拉米战役告捷的时候,著名的悲剧家索福克勒斯才15岁,他曾被誉为雅典最漂亮的青年。为了庆祝这个胜利,他在显赫的军容和战利品面前,按照旧俗,全身裸裎用舞蹈来表演贝昂颂歌,向阿波罗致敬。公元前4世纪末,亚历山大东征经过特洛依时,和同伴们在阿喀琉斯墓上的柱子周围裸体赛跑,表示对阿喀琉斯的敬意。罗马时代,酒神祭还有公开与秘密两种仪式。公开祭在广场上,群众狂欢舞蹈、尽情歌唱。秘密祭在庙中举行,这时的舞蹈是带有象征性的,它既是纪念的仪式,也是祭典的内容之一,由男女演员在寺庙祭坛前表演。他们都赤裸着身体,肩上披着飘带,手中拿着多种吹打乐器在神的面前翩翩起舞……宗教的虔敬使人们对裸裎袒裼也神为神圣。在这种场合,欲念让位给信仰。人们不鄙视令人羞耻的器官,不把有关活动视为猥亵。相反,在戏剧中,在舞蹈中,在迎神赛会中,在酒神节的游行行列中,人们常常把它奉若神明。古代希腊人的心灵与肉体尚未分离,他们以此赞颂人与自然的巨大生殖力,把它们敬为神灵。人与自然是和谐的,尤其人自身更应该完整无缺。他们认为娱乐神祇的最好方式,莫过于在神面前展览那俊美娇艳的肉体,表现那健康和力量的肉体。 其次,古代希腊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规则很多,而且有鲜明的阶级、民族和性别界限。比如,奴隶是被排除在外的,参加运动的成员必须是历史清白、从未受过刑罚的自由民,而且还须具备纯希腊的血统。比赛前要进行严格的审查,运动员们在跑道上沿着观众面前绕场而过,一直到观众通过方能生效。据记载,后来的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有一次参加奥运会时,也因是外邦人而在赛跑前遭拒绝,直到他想法证明自己是希腊阿卡亚人以后才被允许参加。另外,奥运会的裁判也享有崇高的荣誉和极大的权力,担任这个职务要有很高的身份,或是名门望族。如第一届的裁判就是德尔菲的国王伊费托斯。在奥运会举行期间就更繁复了,首先,要举行隆重的祭祀宙斯仪式。地点是在宙斯祭坛,时间应该是大会的第一天。按传统由东道主伊利斯人主持,其余城邦的代表只能是陪祭。祭祀的时候,以成群的牲畜作牺牲。宰杀后把足爪放在火中焚烧,然后依靠灰烬领悟神谕。牺牲的躯体让苍鹰啄食,并从中卜其吉凶。从列举的这些事例中,可以见出运动会的神圣与庄严的程度。然而,最严肃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对妇女的禁忌。不但是比赛,就连观看和祭典也是禁止妇女参加的。其严厉程度,甚至见诸于法律条文,凡属私自参观运动会或圣典的妇女,一律处以极刑。而且行刑方法残酷,必须先将人倒悬,然后从悬崖抛下去。或者,将犯罪妇女载过阿尔菲斯河,处死后作为祭神的牺牲。不过,再残忍的刑罚也还是不能完全阻挡人的侥幸性心理。据记载,就有过一个运动员的母亲,竟然化装成自己儿子的教练而混进了会场。当儿子在角力比赛获胜时,她按捺不住自己的激动而高呼着他的名字冲到儿子面前。事情败露以后本应处死,不过,考虑她是运动优胜者世家而终被赦免。后来的奥运会吸收这个历史的教训,连教练员进场都得裸体了。 拒绝妇女参加奥运会的原因是复杂的,有人把它归结为避免“有伤风化”,其实并不尽然。根源恐怕还是在神圣意识上。其一,最初的运动会并不是全裸体的,就是上述事件发生时,运动员腰下那条兜布还未取消,所以不存在“风化”问题。其二,据记载,在每届运动会上都需要一个女祭司,代表得墨忒耳女神降临运动会。得墨忒耳是传说中的谷物女神,宙斯的姊妹,并和宙斯生下珀耳塞福涅。一次她在采花时,大地突然裂开,冥王哈得斯钻了出来,将她劫到了地下,强迫她做了王后。得墨忒耳悲恸之至,为了寻找女儿,致使田园荒芜,遍地饥馑。最后感动了宙斯,命令哈得斯每年春天让珀耳塞福涅回到母亲身边。所以,每逢春季,大地复苏,百花盛开,一派生机。人们祈求丰产、盼望春天而取悦这位神祇的原始宗教意识,一直留传在希腊的奥运会。但是,在这里的得墨忒耳毕竟是现实中的一个女人,只不过是涂上了一层神圣的色彩,于是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出席大会了。从这里,可以看到竞技与宗教的密切关系,也可以体会到运动员们敬神的虔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