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澎,男,1958年生,满族。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辽宁省美术家协会理事,辽宁油画学会秘书长,辽宁省美协油画艺委会秘书长。
中央民族学院美术系油画专业毕业。分配至沈阳教育学院美术系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曾两度担任系副主任之职。第八、第九届沈阳市青联委员。1997年被沈阳市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教师”称号。1994年结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壁画系研究生课程班,1997年调入鲁迅美术学院任教至今。现任鲁迅美术学院大连校区管委会副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油画作品曾入选第一、二、三届《中国油画展》。第八、九届《全国美展》。油画《未亡人宣言》获第九届全国美展铜奖,作品被中国美术馆收藏。组织编写九年义务教育教科书,任九年义务教育国家新课程标准《美术》教科书(辽海版)执行主编。该版教材获辽宁省图书出版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