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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2010年世博会上海国际海报大赛

亚博备用网址 | 时间: 2006-05-13 22:17:32 | 文章来源: 设计在线

    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晓、了解2010年上海世博会,扩大世博会在海外的影响,进一步推广上海城市形象,现举办“迎接2010年世博会上海国际海报大赛”。本次大赛将以“和谐城市”为主题,以“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科技的创新、城市经济的繁荣、城市社区的重塑、城市与乡村的互动”为题材,通过向世界范围征集优秀海报作品,创造性地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为筹办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氛围。本次大赛评出的一批优秀作品还将结集出版,并于筹办世博会期间在世界各地巡展。

主办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上海图书馆

承办单位
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零时艺术中心
上海图书馆世博信息中心
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

支持单位
国际平面设计社团协会(ICOGRADA)
香港文化博物馆

参赛资格
  来自全球的专业设计师、设计专业学生以及设计爱好者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作品印刷品一式两份(尺寸为70×100cm),无需装裱。
  2.电子文件可存为Illustrator、Photoshop(不小于A3,精度为350dpi)或Acrobat文档,存储媒介为CD-ROM,并请妥善包装,不接受软盘和网上送件。
  3.参赛表格必须一式两份随同作品寄出。参赛表格必须以正楷体或印刷字体填写。
  4.作品标签必须以正楷体或印刷字体填写,用胶带粘在每张作品的反面右下角。
  5.为保证良好的质量,有破损的作品不被接受,因此建议要小心包装。
  6.官方语言:中文、英文

评选准则
    评选将以作品的原创性、美感、效果、艺术理念及技巧为标准。

比赛揭晓时间
    2006年10月中旬    评审并公布比赛结果(主办方将在2006年10月底发信通知获奖者与所有入围者)
    2007年1月  在上海举行首展开幕式暨颁奖典礼

截止时间
  所有作品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送达组委会。

寄送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号(邮编:200031)
  上海国际海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收

参赛费用
不需任何参赛费用。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件    ¥32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一等奖获得者由组委会提供作者居住地到上海往返机票)
二等奖  2件    ¥16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三等奖  4件    ¥8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优秀奖  8件    ¥4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入围    130件  ¥8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荣誉特邀60人   颁发荣誉证书、收藏证书

评委会名单(若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告)
 -Alexander Gelman (美国)
 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AGI)美国分部主席,耶鲁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客座教授。
 - 韩秉华(中国香港) 香港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香港正形设计学校校监、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博物馆名誉顾问;并担任上海申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设计顾问、上海世博会徽评审委员。
 - Lise Vejse Klint(丹麦)丹麦设计师协会主席,国际平面设计联合会秘书长,国际设计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丹麦艺术基金会委员,丹麦设计学院校务委员,丹麦设计研究中心评估委员会委员
- 松永真(日本)
 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AGI)会员,纽约艺术指导俱乐部(ADC)会员,日本平面设计协会主要指导。 
- 沈浩鹏(中国)
 上海平面设计师专业委员会创始人、上海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业设计家协会会员、中国创意百科编委。上海大剧院常年形象顾问。
 - 王  敏(中国)
 国际平面设计师协会AGI、纽约艺术指导者俱乐部ADC、美国平面设计师协会AIGA、纽约字体指导者俱乐部TDC会员。 
-王粤飞(中国)纽约艺术指导俱乐部(ADC)会员;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AGI)会员;深圳平面设计师协会学术委员;深圳市文化基金艺术评审委员会委员;「平面设计在中国」05展评审团主席。  

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参赛要求,如有上海与2010年世博会元素则更欢迎。
  2.所有参赛作品都必须以“无商业价值印刷品”形式寄达,在作品投送的过程中请勿在邮寄税证或邮寄发票中写入任何商业标价,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海关手续,否则,参赛作品将被退还。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4.大赛组织者不对任何因运输原因而可能产生的作品损坏或遗失负责。大赛组织者在大赛结束后仍保留对参赛作品的拥有权,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回。
  5.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最终事宜
  本次大赛所评选出的海报作品拥有权将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所有入选作品的作者都将获得《迎接2010年世博会上海国际海报大赛作品集》一本。

为了让更多的人知晓、了解2010年上海世博会,扩大世博会在海外的影响,进一步推广上海城市形象,现举办“迎接2010年世博会上海国际海报大赛”。本次大赛将以“和谐城市”为主题,以“多元文化的融合、城市科技的创新、城市经济的繁荣、城市社区的重塑、城市与乡村的互动”为题材,通过向世界范围征集优秀海报作品,创造性地演绎“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世博主题,为筹办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氛围。本次大赛评出的一批优秀作品还将结集出版,并于筹办世博会期间在世界各地巡展。

主办单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
上海图书馆

承办单位
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零时艺术中心
上海图书馆世博信息中心
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

支持单位
国际平面设计社团协会(ICOGRADA)
香港文化博物馆

参赛资格
  来自全球的专业设计师、设计专业学生以及设计爱好者

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数量不限,每件作品印刷品一式两份(尺寸为70×100cm),无需装裱。
  2.电子文件可存为Illustrator、Photoshop(不小于A3,精度为350dpi)或Acrobat文档,存储媒介为CD-ROM,并请妥善包装,不接受软盘和网上送件。
  3.参赛表格必须一式两份随同作品寄出。参赛表格必须以正楷体或印刷字体填写。
  4.作品标签必须以正楷体或印刷字体填写,用胶带粘在每张作品的反面右下角。
  5.为保证良好的质量,有破损的作品不被接受,因此建议要小心包装。
  6.官方语言:中文、英文

评选准则
    评选将以作品的原创性、美感、效果、艺术理念及技巧为标准。

比赛揭晓时间
    2006年10月中旬    评审并公布比赛结果(主办方将在2006年10月底发信通知获奖者与所有入围者)
    2007年1月  在上海举行首展开幕式暨颁奖典礼

截止时间
  所有作品必须在2006年9月30日之前送达组委会。

寄送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1555号(邮编:200031)
  上海国际海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收

参赛费用
不需任何参赛费用。

奖项设置
一等奖  1件    ¥32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一等奖获得者由组委会提供作者居住地到上海往返机票)
二等奖  2件    ¥16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三等奖  4件    ¥8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优秀奖  8件    ¥40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入围    130件  ¥800元/件    证书一本/件
荣誉特邀60人   颁发荣誉证书、收藏证书

评委会名单(若有任何更改,恕不另行通告)
 -Alexander Gelman (美国)
 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AGI)美国分部主席,耶鲁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客座教授。
 - 韩秉华(中国香港) 香港美术家协会副主席、香港正形设计学校校监、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博物馆名誉顾问;并担任上海申办2010年世界博览会设计顾问、上海世博会徽评审委员。
 - Lise Vejse Klint(丹麦)丹麦设计师协会主席,国际平面设计联合会秘书长,国际设计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丹麦艺术基金会委员,丹麦设计学院校务委员,丹麦设计研究中心评估委员会委员
- 松永真(日本)
 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AGI)会员,纽约艺术指导俱乐部(ADC)会员,日本平面设计协会主要指导。 
- 沈浩鹏(中国)
 上海平面设计师专业委员会创始人、上海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工业设计家协会会员、中国创意百科编委。上海大剧院常年形象顾问。
 - 王  敏(中国)
 国际平面设计师协会AGI、纽约艺术指导者俱乐部ADC、美国平面设计师协会AIGA、纽约字体指导者俱乐部TDC会员。 
-王粤飞(中国)纽约艺术指导俱乐部(ADC)会员;国际平面设计师联盟(AGI)会员;深圳平面设计师协会学术委员;深圳市文化基金艺术评审委员会委员;「平面设计在中国」05展评审团主席。  

参赛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符合大赛参赛要求,如有上海与2010年世博会元素则更欢迎。
  2.所有参赛作品都必须以“无商业价值印刷品”形式寄达,在作品投送的过程中请勿在邮寄税证或邮寄发票中写入任何商业标价,组委会将不承担任何海关手续,否则,参赛作品将被退还。
  3.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本人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后果,参赛者应保证主办机构不会因使用参赛作品而产生任何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
  4.大赛组织者不对任何因运输原因而可能产生的作品损坏或遗失负责。大赛组织者在大赛结束后仍保留对参赛作品的拥有权,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回。
  5.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最终事宜
  本次大赛所评选出的海报作品拥有权将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组委会有权对所有参赛作品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所有入选作品的作者都将获得《迎接2010年世博会上海国际海报大赛作品集》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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