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逗留的时间慢慢地流去,有时候让我们感到心酸,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渐渐的属于这个地方。我和老乡们得关系越来越好,有时候亲如兄弟。我们都会聊着彼此间属于自己的那份骄傲,可是,当我们聊完以后才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完全懂得生活的人,因为我发现自己在大都市生活了这么多年把我们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东西遗忘了,那就是活得高兴!这句话是从我刚认识三天的一个师家沟村的小伙子嘴里知道的,他每天大早就起来下地,他比我小三岁,今年22,却已经拥有一个很好的家庭,他的爱人在家里只是看管小孩,他们家有两个娃,这是他们村里的土话,我们认识后聊天都很投机,他说他也羡慕我们在北京的生活,但是他觉得自己现在也是很幸福,因为有两个娃。他的肤色很重,一看就是田里人,黑里映射出很浓郁的红,不,应该是土红,头发很短,一看就是强悍有力,是一个勤快的人。
其实,我心里压根的羡慕他,因为从他的目光里透出来的除了坚强就是幸福感。我们认识的第三天,也就是今天,我决定画他,他很爽快的答应了我,我们约了地点和时间,明天就画他,明天他正好也想休息,不过,我知道他是一个地道人,他明天肯定是需要下地的,但是,他知道我想画他,他就答应我了,让他的堂弟给他分担地里的活。
此时此刻,我很高兴,我找到了模特,同时也交了一位贴心的朋友。
邓鑑
2011年4月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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